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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亚星化学因废水超标被罚款380万

2017-11-13

日前,潍坊环保局公布了潍坊10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共公布26条处罚信息。其中,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共罚款380万。?????

据处罚信息,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处以罚款1511480元、1198760元、1094520元,共计3804760元。

此外,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因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企业被责令停止生产,并罚人民币伍万元整。潍坊天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涉嫌固体废物贮存未落实“三防”措施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山东秋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铸造基地因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潍坊奥维电子有限公司因配电柜生产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捌拾伍元整;潍坊中瑞造纸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因造纸助剂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李鹏(潍坊经济开发区润德电器厂)因配电箱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潍坊红柳机械开发有限公司因拖拉机组装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元整;寿光福麦斯轮胎有限公司因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另外,潍坊天一恒丰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金河机械有限公司、潍坊传世兄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潍坊天金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德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潍坊彬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潍坊友谊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宝油泵厂、潍坊丰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峻峰机械有限公司、潍坊远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李海燕(潍坊经济开发区俏美丽家居日用品厂)、潍坊宏图机械有限公司和潍坊玖瑞金枫饲料有限公司张氏分公司,也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了不同金额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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